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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导谢安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五、《昌谷集》卷二一
晋中兴,称王谢,一而二安石,皆以不能恢复中原责之。
窃以为过矣。
当典午不竞以来,士大夫慷慨立事,志远而才短,否则清谈高视,漫不以世务介意。
有人焉如、安沉浮委折于群儿角逐之内,焉得不贤?
然自王敦、桓温之徒,扰乱王室,其来也如归,其去也如寄。
不病笃,不敢称其死;
温不病笃,不敢缓其篡。
江左之不亡幸耳,乃欲责之擒刘曜,枭石勒,醢苻坚,而轘姚苌,无乃过耶?
以识量清远之资,识元帝于潜龙未用之时。
洛阳则劝其归藩,镇建业则劝其兴复。
患难未除,则讨陈敏馀党以振起之;
士论未归,则引名贤骑从以厌服之。
勠力王室,不肯作楚囚对泣
去非急之务,行清静之政,置谏鼓,立谤木,使晋氏偏有东南,称制者十有一帝。
身相三君,每见亲任辅佐,中兴之功不可掩也。
神识沉,风韵调畅,渔弋山水而不以为遁,禁锢终身而不以为困。
一旦居公辅之寄,任弼谐之责,镇以和静,御以长算,不存小察,宏以大理
戒秦任商鞅之弊,沮桓冲勤王之师。
身退广陵,志在东山
安之出处本末,指不多屈。
论中兴而数、安,诚不为过。
然尝怪以得君行志之秋,委以大义灭亲之事,逆臣王敦近在门内,不以杀管、蔡之例为比,又从而纵臾之。
之踪迹,不可以缕数也。
之举兵内向也,专以刘隗、刁协为名。
人徒知、协二子与不相好耳。
考其本末,则初相元帝,亲近无二。
刘隗用事,渐见疏远。
协崇上抑下,为王氏所嫉。
既作逆,又请诛王氏。
之切齿二子,非特一日。
则举兵而诛、协,不可谓非之意矣。
录尚书事也,召周顗、戴渊问之,畏其人望,犹欲使为公辅。
尝极力救不知,故三问于,而皆不答。
欲杀而滥及于渊,久乃自悔。
则无罪而诛、渊,不可谓非谋矣。
温峤、陈逆状,深恨之,移书于,以为太真别来几日,已作如此等事。
明帝东宫欲废之,问及百官,声色俱厉。
逆折奸谋,惟温峤一人耳。
孰亲于,不闻有所正救。
设使无故而废太子得以辞其责哉?
此犹可也。
王彬、王舒皆王氏之党也,尝数之罪,祸及门户,实在坐,反欲使谢过。
王含、王应既败,舒使人迎而沉之。
刺史而累迁,不过为会稽内史,封爵且不及焉,之不乐于败明矣。
祖逖之事权,谁实为之?
刘琨之死而不问,谁实纵之?
以中兴风鉴自任,使天下之有志者皆不得志。
固本无反谋,而心之所欲,每与王敦、苏峻合。
大抵之遇事,往往多其私意,望其公正耿介,断不可得。
是以明帝在殡,嗣皇未立,群臣议进玺于成帝受顾命,乃独以疾不至。
其后舆疾而来,则卞壸实迫之也。
成帝之逼迁石头实失其故节。
其后遣人取之,曾无赧容,则陶侃实讥之也。
郭默贼杀刘胤即以豫州赏之。
其后斩父子,始服公论,则陶侃实专之也。
庾亮舅执朝柄,趋势者多归之。
既不平,每有「元规污人」之叹。
苏峻之攻庾亮,知中朝之有隙也。
亮之不为刘隗、刁协,适不与谋耳。
成帝每幸宅,下车先拜,又拜其妇曹氏,受之不疑。
侍中孔恒密表其非,可以愧矣。
闻之乃曰:「王茂弘驽疴耳,若卞望之之岩岩,刁玄亮之察察,戴若思之峰岠,当敢尔耶」?
则卞壸之死于先锋,亦之所不与也。
孔恒之不为卞壸,适未有隙耳。
元帝、导、顗、协、渊为腹心,明帝、亮受遗诏,不杀不逐,导意不止。
为累朝大臣,官至司徒丞相太傅,权至都督中外诸军、录尚书事、假黄钺,爵至郡公号至仲父,其他如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给班剑鼓吹羽葆,皆非人臣所常得。
坐视贼臣犯阙至再三,至蒙尘天子,陵辱妃后,其初始于争权,而其后乃至于党亲。
苏峻之后,以为天下莫己若矣。
每发一言,举坐莫不赞美,喜同恶异,不恤国事,文中子之所谓敬犹有遗论焉。
谢安以简得名,故迹之着于外者犹有限。
其望尘而拜温也,人或以为怯矣。
其以壁后置人而却温也,人或以为勇矣。
得捷书而不动声色,人或以为静。
过户限而不觉折屐,人或以为躁。
大要仕进之心,始于桓温之辟召;
却敌之谋,亦出于玄琰之尝试。
挟恩威则易掣肘,决胜败则难肆志也。
王彪之之沮新宫也,得其道矣,辞屈而犹或为之,不可谓服义。
武帝之立精舍于殿内也,失其道矣,坐视而不能止之,不可谓守正。
然方之于,犹在可贷。
之才实过于,而其事之着见乃复若此。
士大夫适遭其逢,固有幸不幸者。
苟不出于己私,而以公道行之,始可以论幸不幸矣。
刘元海石勒苻坚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五、《昌谷集》卷二一
晋鹿不克,群戎竞逐。
乘时崛起。
有天时人事,足以争衡中国,得三人焉,亦可谓不碌碌矣。
刘渊之起离石也,好学承师,览《史》、《汉》诸子,议论宏远,耻一物不知。
其后复呼韩旧业,假炎刘坠绪,役鲜卑、乌丸,如使仆奴;
蒲坂平阳,如拉朽株。
不幸而死,其子聪粲不足有为于天下。
石勒王浚,走刘琨,南据洛阳,北据襄国,遂降曹嶷,取刘曜
其商搉是非,足以照郦生、子房得失;
其雌黄人物,足以定高、光上下,不特雅好文学,考诸生经义而已。
仅免其身,子弘弗克负荷,屠其家于季龙之手。
苻坚最晚出,恳恳勤勤,尤在刘、石之上。
废职之可修修之,绝世之可继继之。
农桑于是乎课,学校于是乎立。
其用王景略也似智;
其不族鲜卑也似仁。
若其取卫辰,降慕容晖,逐杨氏而制仇池,掳张天锡而守姑臧,奄长安而君之,有中国文物之盛,拥百万之众,卒土溃而瓦解。
尚论古道之君子,临卷慷慨,未尝不太息遗恨于三人也。
考论至此,窃意古者仁心仁政,诚自有规模制度,足以立万世纲纪,本数末度,皆有以相副,非徒以颐指气使,耸动天下。
而虚文少实,所以夸示于人者,不足以寿国脉而追前哲也。
今即三人之事而言之,之治差劣于,而渊之治又劣于
然而愈可纪则愈不立,粗有称则粗有后,著效之相反,而论报之不伦,岂天道高远,非人事之可及哉?
有兄法,不得志于其母久矣。
坚之弑君,本意自立,乃欲诈逊其兄以服众。
法虽不许,犹不足以免其死。
此其事亲从兄之初,固已不胜其伪。
在位二十七年,安于忍而阻其兵。
既袭有群雄,残民于锋镝之下,乃欲免其渠魁,以示姑息。
名之證,厥有端绪。
至于伐晋一事,尤更昭著。
其语道安也,则曰:「天生烝庶而立之君,所以除烦去乱也」。
其语太子也则曰:「始皇之灭六国,其王岂必皆暴也」?
以区区新造之秦,而有百万不息之师,内有好大喜功之心,而外盗渊、骞、夷、齐之行。
鲜卑怨仇,布满畿甸;
旧人族类,斥远遐方。
心迹之相违,处分之乖谬,转战万里而徼幸于一胜,则坚之败也理也,非暂也。
事伏利度则执利度,宴王弥则斩王弥,帝王浚而实袭王浚,其诡诈踪迹,亦不可缕数。
用陈遐则取其诬谮,任季龙则纵其残虐。
方之于,虽粗有磊磊落落之意,而其长策不立,欲虚文不实以欺天下,大率相似。
始事成都王颖,既而背之。
假以单于之名,犹未足以厌服其心。
乃速建大号于天下,特戎略之杰者耳。
彼皆生长晋世,习熟于名公贤士之论,知天下可以力取,而不可以力服,惴惴然欲以信义之名结天下,实非所好。
王景略号称贤佐,犹不免拘拘政刑,无一毫宽大意,而况于陈元达、张宾、徐光之徒,日有性命不虞之忧,而望格其非心,跻之于圣贤,有天下之域,不可得矣。
汉高祖未定天下,以关中为腹心,以丞相府图籍文书为政事,以三军缟素为基本。
已定天下,则次律令,申军法,定章程,制礼仪,日不暇给,而规模宏远。
光武投戈讲艺,息马论道,特见其迹者耳。
北匈奴和亲之议,不用臧宫、马武之策。
交阯二溪蛮比岁间作,所用为将者,必以马援
心迹相应,昭不可掩。
载祀四百,未为幸也。
项籍仁而敬人,瞋目叱咤,人马辟易。
然起事而刺殷通,有天下而逐义帝,宰天下而使人怨不平。
周世宗斩樊爱能、何徽,军声大振。
秦凤,平淮南,力非不足,而其功业所就,不过如此。
帝王子孙万世之计者,可以鉴矣。
玉玺本末 南宋 · 曹彦约
 出处:全宋文卷六六六六、《昌谷集》卷二二
言传国玺者多矣,讫无定说。
原其所由,则人主身自服之,非臣下之所常见,道听涂说,未免差误,传记杂录,易以湮没(原注:《旧唐·经籍志》有纪僧真《玉玺谱》一卷,姚察《传国玺》十卷,徐令言《玉玺正录》一卷,而僧真姚察之书久不传矣,《馆阁书目》中亦无徐令言正录》,而其说或亦谓之《玉玺谱》,间见诸书。唐章怀太子注《后汉·光武纪》,已用其说。今仅有蜀本《朝士谈》一书,乃前都官员外郎李石所撰,其叙玉玺事颇详,最无依据。)
士大夫所传已无依据,又以徐令言、李之说参于其间,尤更牴牾(原注:令言信《北齐书》之说,谓永和所得之玺,即秦玺也,与《晋纪》不同。又谓侯景既败,侯子鉴盗其玺,走江东,惧追兵至,投诸佛寺,为栖霞寺僧永所得。陈永定三年,僧永死,弟子普智奉献。陈亡,玺传于隋。不独晋非此玺,而陈隋亦无此玺矣。李石信《晋阳秋》之说,谓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得玺于慕容永,乃送建业。不独晋不得此玺,而永之崛起,亦无得玺之理。语在《永和玺》注。)
正史所载亦多不同,若不因本朝绍圣间此玺再出,士大夫以纸出之,当职官手自摹之,则其著见于天下者寡矣(原注:郑望之《秦玺跋》云:绍圣四年初献秦玺,诏百官杂识视。时先君为尚书郎,乃请以纸出之,遂得其真。《金石录》云,咸阳所获传国玺,初至京师执政以示将作监李诫手自摹印之,遂传于世。)
然其玺尚有玉色未辨,不得而尽考也(原注:汉宣帝立玉宝璧祠于未央宫中,刘原父以为受命宝和氏,当是据崔浩而言。崔浩《汉书音义》曰:传国玺是和氏作之。舒元舆云:秦丞相八字刻在荆玉,而飞上天矣,则其当为白玉。徐令言云:其玉出蓝田山蔡京等云:其色绿如蓝,则其当为绿玉。《石虎别传》曰:武乡长城县韩强,在长城西山岩石间得玄玉一方四寸,与同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以为瑞。则又有玄玉者矣。)
今且序秦汉魏晋所得之宝,与白色、绿色、玄色并出之异,然后辨史氏之差误,众说之不根,使后之君子有考焉。
秦以前民皆以金玉银铜犀象为方寸玺,各服所好。
秦独天子称玺(原注:出《汉旧仪》)始皇作传国玺,使丞相李斯书之,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原注:《吴志·孙破虏传》注引旧《吴书》之文如此。应劭《汉官仪》曰:天子有传国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且康。」《吴志》注云:「且康」、「永昌」二字,未知何者为得。《朝士谈》云:秦玺面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玺上隐起为盘龙文,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是皆未见真玺者也。考正史及众说,未尝有「且康」二字,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已两至本朝。其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自晋传隋,亦不闻有背文、面文之说也。且既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则其背文不应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意同而词不律,非古人之意也。)」。
汉高帝入关至灞上秦王子婴系颈以组,降轵道旁,封上始皇帝(原注:出《高帝纪》。)
后诛项籍,即天子位,服御其玺,世世传授号曰汉传国玺(原注:出《元后传》。《汉官仪》以为子婴始皇玺,高帝服御之,恐未必如是之遽也。)
周勃诛诸吕,废少帝,尝手贯皇帝玺(原注:出《史记·世家》应劭注。)
文帝时有言欲反,下廷尉薄太后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耶」?
文帝乃出之(原注:出本传。)
昭帝时,殿中有怪,一夜群臣皆惊。
霍光尚符玺郎,郎不肯授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断,玺不可得也」。
甚谊之。
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
昌邑王,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乃立皇帝(原注:并本传。)
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原注:出《王莽传》。《太平御览》载,哀帝将崩,以玺绶付董贤,曰:「无妄以与人。」中常侍王闳者,叔父也,白元后,请夺之。即带剑至宣德闼,谓曰:「宫车晏驾,国嗣不立。君受恩深重,当俯伏号泣,何事久持玺绶,以待祸至耶?」不敢拒,跪授玺绶。按《汉书·董贤》、《王莽传》,哀帝置酒麒麟殿,上在酒所,从容谓,笑曰:「吾欲法,何如?」进曰;「天下乃高皇帝之天下,非陛下之有也。天子无戏言。」上默然不悦。哀帝既崩,白:「董贤年少,不合众心。」收印绶。则知元后之未央者,收皇帝玺绶;而王莽所白者,董贤印绶也。《御览》本援引《汉书》,而班固荀悦之书皆不载,不知何书耶?)
平帝既崩,孺子婴未即尊位,玺藏长乐宫。
王莽篡汉,使安阳侯王舜请玺于元后,后怒曰:「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富贵累世。
既无以报,受人孤寄,乘便利时夺取其国,不复顾名思义。
人如此者,狗猪不食其馀。
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亦当自更作玺,何用此亡国不祥玺为」!
太后涕泣而言,亦悲不能自止,良久乃仰谓太后:「臣等已无可言者,必欲得传国玺,太后宁能终不与耶」?
太后语切,恐欲胁之,乃出汉传国玺,投之于地,以授曰:「我老已死,知而兄弟今族灭也(原注:出《元后传》。《玉玺谱》曰,元后投之于地,玺上螭一角缺。而正史不载,至《吴书》乃始见之也。)」。
及汉兵诛带玺绶避火渐台,商人杜吴杀取绶,不知取玺及头。
公宾就见绶,问绶主所在,乃斩首并玺与王宪
得玺,无所送。
后宫,乘其车服。
越四日,而李、邓晔入长安,斩,送更始大司马谢禄,而玺归更始矣。
赤眉杀更始于高陵,立刘盆子
建武三年光武征赤眉于宜阳,赤眉君臣面缚奉高皇帝玺绶,乃诏先帝玺绶,归之王府,斯乃祖宗之灵,士人之力。
其择吉日,祠高庙,赐天下长子为父后者爵,乃受传国玺(原注:出《光武纪》。)
灵帝既葬,少帝在位,献帝未立,宦者张让、段圭作乱,劫二帝幸北宫,又走小平津。
掌玺者奔散,并失其玺。
、圭等既诛,二帝既还,得六玺于阁上,而传国玺独未得也。
董卓少帝献帝陈留王即尊位。
初平改元山东州郡起兵讨迫帝都长安
二年遂发掘洛阳诸陵,破虏将军孙坚,以袁术之命入洛阳,扫除汉宗,平塞诸陵。
军城南,甄官井上,旦有五色气,举军惊怪。
令人入井,探得传国玺,方圆四寸,纽盘五龙,上一角缺(原注:此《吴志·孙破虏传》注引《吴书》之言也。此玺元后投之于地,旧不言一角缺,而言一角缺者昉乎此。)
明年死,袁术将僭号,拘夫人而夺之(原注:出《山阳公载记》。)
僭号二年而死,荆州刺史徐璆得玺,还许上之汉(原注:出《朝士谈》,与《山阳公载记》相表里。但《载记》节文见于《吴志》注与杂书,未见全文,恐亦出《载记》也。而《玉玺谱》乃云,袁绍有僭盗意,拘坚妻,逼求之。得玺,举兵以向魏武魏武恶之。败,得玺还汉。恐不然也。按为破虏将军,乃袁术之意。死后,复表其兄子贲为豫州刺史,策载母徙曲阿,继从袁术,其不为袁绍所拘,事理明甚。)
魏文帝将受汉禅,遣使求玺绶于献穆曹后(原注:后,魏武女也。)
后怒,以玺绶抵轩下,因涕泣横流曰:「天不祚玺(原注:出《穆后传》。《续汉书》云:「天不祚此玺。」其义亦通。按《魏志·贾逵传》;魏太祖崩,隐陵侯彰行越骑将军从军长安来,问先王玺绶所在。正色曰:「太子在邺,国有储副,先王玺绶,非君所宜问也。」是时魏未受禅,所问者魏王玺绶耳,非传国玺绶也。)」。
司马师将废齐王芳,使郭白太后,取玺绶置坐侧。
及迎高贵乡公,又请玺绶,后曰:「我见高贵乡公,小时识之,我欲自以玺绶手付之(原注:出《魏略》。)」。
自魏传晋,使太保郑冲奉玺禅位。
其后平吴,不过得金玺而已(原注:出《晋书》。《御览》引《拾遗录》曰:晋太康平吴,孙皓送六金玺,云无玉工,故以金为印玺。)
惠帝时赵王伦篡位,使义阳王威黄门郎骆休逼惠帝,夺玺绶。
伦败,反正,曰:「阿皮捩吾指,夺吾玺绶,不可不杀」。
阿皮,小字也,于是诛(原注:出本传。)
怀帝永嘉五年岁在辛未王弥洛阳,执刘曜,而传国玺不可考矣(原注:《晋书》载永嘉末洛京不守,玺为刘聪所得。及石勒灭刘氏,玺入伪赵冉闵诛石氏,玺又入。及是四十二年,而玺复归于晋。然其文乃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不同。《北齐·辛术传》云:辛术广陵,获传国玺,送邺,文宣以玺告于太庙。此玺即秦所制,方四寸,上纽交盘龙,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且言二汉相传,至魏晋没于刘聪至穆帝永和中得之,历宋齐梁而没于侯景败,得于郭元建,而以进焉。按永和所得玺,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至隋犹在,载于《礼仪志》者甚详。而所谓「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寂无闻见,则知《晋史》所载者为是,而《北史》所载者为非也。唐贞观撰《晋史》,其志书最为详备,不应有此玺而不录。《玉玺谱》云:玺属石勒刻一边云:「天命石氏」。此题今不复存。《朝士谈》云:石季龙磨其隐起之文,刻其旁为文曰「天命石氏。」其说既不相同,又云此题今不复存,不知所见者为何玺,不敢以为秦玺也。惟永和所得,乃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八字,粗有传授,亦谓之传国玺,今别条以永和玺名之。马端临《通考》:梁末侯景之败也,以传国玺自随,使其侍中平原太守赵思贤佩之,曰:「若我死,宜沈于江。勿令吴儿复得之。」思贤自京口济江遇盗,从者弃之草间,至广陵以告郭元建,元建取之以与辛术送之至。按郭元建,侯景之党,败,以广陵王僧辩,既而复降于北齐,齐遣行台辛术广陵。传国玺自五胡之乱没于刘石。石氏败,玺复南归于晋。历宋齐梁,至侯景之败,而玺遂北归于高齐云。)
后赵石虎得玄玉玺于武乡之长城,方四寸,厚二寸,文同秦玺,然其色玄也,不知为何代之玺(原注:出《石虎别传》。按石虎即伪位,在晋文咸康乙未,距永嘉辛未凡二十五年。而得玺之年,不可考也。武乡上党属邑,本朝初属潞州,后析为威胜军。)
秦苻坚姚苌所执,当晋孝武太元十年岁在乙酉,距洛阳之陷七十有四年矣。
求传国玺于曰:「小羌乃敢干逼天子,岂以传国玺授汝羌也?
玺已送晋,不可得矣」。
史不书其玺文,又无送晋之事,不知此为何玺(原注:出《载记》传。)
又六十一年,岁在丙戌
后魏世祖太平真君七年,即宋文帝元嘉二十三年也,魏毁邺城五层佛图,于泥像中得玉玺二,其文皆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一刻其旁曰「魏所受汉传国玺」。
史不言其玉色、工制与其方广、厚薄,既曰魏受汉玺,或者真传国玺也。
不知魏晋之间,未有言其旁刻字本末者,何耶?
既有二玺,则传国玺已有其副。
太平真君以后,历东西魏周齐隋唐,而此玺未尝见于史。
后魏承平甚久,不知何从失之。
本朝绍圣四年岁在丁丑,距太平真君七年又六百五十一年矣,咸阳县民段义斸地得古玉二,五年正月永兴军以闻,诏尚书礼部、御史台学士院秘书省太常寺官讲求定验以闻。
翰林学士承旨蔡京等奏:按所献玉玺,其色绿如蓝,温润而泽,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其背螭纽五盘,纽间有小窍,用以贯组。
又得玉螭首,其玉白如膏,亦温润。
其背亦螭纽五盘,纽间亦有贯组小窍。
其面无文,与玺相合。
大小方圆无毫发差殊。
今考玺文,为秦玺可知。
其玉乃蓝田之色,其篆乃李斯小篆,其文则刻而非隐起,其字则饰以龙凤鸟鱼,乃虫鱼鸟迹之法,其制作尚象古而不华,于今所传古书莫可比拟,而工作篆书之文巧者亦莫能仿佛,非以后所能作明矣。
臣等被奉诏旨,得与讨论,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所有玉玺,委是汉以前传国之宝(原注:蔡京等黜诸家伪说,而断以正史,其说是矣。但其奏有云,曰「皇帝寿昌」者,晋玺也。曰「受命于天」者,后魏玺也。则「既寿永昌」者,秦玺可知。迁就欺罔,无所不至。按「受天之命,皇帝寿昌」,晋得此玺,如今得秦玺也,岂可谓之晋玺?至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乃秦玺而后魏得之耳。今乃析而二之,以「受命于天」为后魏之玺,以「既寿永昌」为秦玺,其为面谩也甚矣。邵武《后录》:绍圣元年咸阳县民段吉夏日雨后村中立门足陷,得玉玺一,方四寸,篆文如凤鸟之状,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按《玺记》云:秦始得卞氏玉,刻以为玺,元后取玺投之地,故一角缺。验之皆合,唯记云色黄,此青苍色耳。又云背亦刻「受天之命,皇帝寿昌」,则无之。有司奏上,廷议以为瑞,改元元符,命段吉以官。至靖康,金人取去。)
诏令礼部太常寺考案故事以闻。
四月丙戌礼部太常寺言:按《国朝会要》,元日五月朔冬至,并行大朝会仪,乞以礼祇受,群臣称贺。
从之。
宰臣章惇书写玉检,诏词臣撰乐章,付太常寺,应奉朝会之用。
丁酉,诏传国宝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
五月戊申朔,行朝会礼。
己酉,大赦天下。
癸丑甲寅,恭谢景灵宫
戊午,宴于紫宸殿
丙寅,诏以绍圣五年六月朔元符元年(原注:出《泰陵宝录》。)
徽宗即位,以白玉作受命宝,为八宝之一,其方四寸有奇,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
大观元年十一月,诏八宝初成,可于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
尚书省言:受命宝非常用之器,唯封禅则用之。
则大观以后,本朝有绿白二玺矣(原注:出《会要》。谨按《御制八宝记》云:受命宝,其玉蓝田,其制秦也。不可以传示将来,贻训后世。方参稽宪度,自我作古,有以宝玉献者,色如截肪,气如吐虹,温润而泽,其声清越。有以古篆进者,龙蟠凤翥,鱼跃鸟飞,奇耦相生,纵横得所。有以善工进者,雕琢众形,如切如磋。分毫析缕,不见其迹。四者毕备,于是揭而玺之,乃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之文作受命宝,其方四寸有奇。蔡绦云:得秦玺而无检,螭又不缺,疑其一角缺者乃检也。自有玺后,考验甚详,上犹独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旧说螭一角缺,未有言其检者,此又之凿也。但古今所见少有同者,不得不致疑耳。)
元符戊寅靖康丁未,盖三十年。
建炎戊申嘉定辛巳,又九十四年矣。
永和玺者,不知其何时作也,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与秦玺不同(原注:《北齐·辛术传》以其文为「受命于天,既寿永昌」者,误也,已于秦玺辨之。)
后世以为传国玺易与秦玺相乱,今故以永和名之,谓其以永和至晋,而名始着也。
其制度精密,非当时僭伪所能办(原注:《晋阳秋》云:鸟篆隐起,巧丽惊绝,与传国玺不同。《隋志》云:螭兽纽上交五盘螭,鸟篆隐起。)
洛京失守,南北纷争,假托天命者,皆欲得此玺。
变诈百出,无所不至(原注:《·载记》,冉闵石祗,僭大号,遣其使人常祎慕容隽使记室封裕告之曰:「石祗去岁使张举请援,云玺在襄国,其言信否?」曰:「平寇之日,在邺者略无所遗,玺何从而向襄国?」《载记》又曰:冉闵既败,慕容隽欲神其事,诈言历运在己,妻得玺以献,号曰奉玺君。以永和八年皇帝位,大赦境内,改元曰元玺。又《玉玺谱》云:元帝渡江后,数世无玉玺。北人皆曰司马家儿是白版天子。或谓元帝大兴三年慕容廆尝送玉玺三纽,不知彼乃宇文氏所得之玺,非中国之玺也。)
晋永和虽得之,而所以得之者非正道也(原注:《载记》又言:冉闵被执,其子智尚幼,蒋干遣詹事刘猗奉表归顺。濮阳太守戴施应之,次于棘津,猗至施止,不听进,责其传国玺。猗归以告干,犹豫不决。施因遣参军何融率壮士百人入,登三台助戍,谲之曰:「今且出玺付我,凶寇在外,道路梗涩,亦未敢送。当遣单使驰告天子。天子闻玺已在吾道,当遣重兵相援。」干信之,乃出玺付融,融使赍玺驰还。或谓何融以赏得之,或谓戴施取之以计,乃使何融驰还。或谓冉智以玺付之,非蒋干也。大要是何融、戴施共谋取之,冉智年幼,听命于蒋干,不足深辨。《晋阳秋》云:雍州玺者,晋孝武太元十九年雍州刺史郤恢表慕容永称藩奉玺,方六寸,厚一寸七分,蟠螭为鼻,合高四寸六分,四面龟文,下有八字,其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云是慕容所制,未详厥始,此则误也。八字载于永和八年《晋纪》,不可泯没。慕容永崛起小丑,草创简陋,寻为慕容垂所杀,安得更自制玺?先是慕容隽慕容廆之子,父子雄据一方,犹以不得玺为耻,诈封奉玺君,而况于乎?其言未详厥始,则不根甚矣。)
姑因史氏诸家之说,推本而铺叙之。
永嘉五年王弥洛阳,得六玺送刘曜刘聪,而此玺在其中(原注:洛阳陷时,与秦玺当皆送刘聪,而秦玺不复传授,疑乱兵失之。)
聪死,子粲嗣位,其大司空靳准作乱,自称大将军,执粲杀之。
为乔泰等所杀,推靳明为盟主,遣卜泰奉玺于
大悦,谓泰曰:「使朕获此神玺而成帝王者子也」。
石勒闻之怒,增兵攻明。
败于石勒,其子熙奔上邽
石虎上邽,遣主簿封送玺于勒
向所谓六玺者,止有其一,此外特太子金玺耳(原注:已上并杂出《晋书·载记》。按天子有六玺,曰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所用不同。应劭《汉官仪》及诸史皆详言之,与传国玺并行于世。自永嘉以后,每言传国六玺,则是六玺不皆在,与传国玺合为六耳。《前凉录》载,张寔元年兰池赵婴上言,于青涧中得一玉玺,钳纽,光照水外,文曰「皇帝玺」。《后周书》曰:宇文氏因狩得玉玺三,纽有文曰「皇帝玺」,必永嘉以后之所失者也。至唐贞元二年,神策将温嘉顺犹得白玉印文曰「天子之宝」,亦可见矣。赵封送玺于勒,止有一玺,于此可见。)
石勒既死,石虎篡立。
死,其子世嗣位。
石遵、石监、冉闵相继篡立,闵为慕容恪所执,其子智守邺尚幼,因其臣蒋干以玺献于晋(原注:《燕书》曰:元玺六年,蒋干遣太子詹事刘猗赍传国玺诣晋求救,猗负玺行数里,天黄雾四塞,不得进,易取行玺始得去。此事虚诞,全不可信。)永和八年,玺至建业,百寮毕贺(原注:出晋《穆帝纪》。)
自晋传宋,宋元凶劭作乱而败,不见传国玺。
问劭,乃云:「在严道育处」。
就取得之。
孝武即位,拜蔡兴宗侍中,每言得失,无所顾惮。
帝新拜陵,尝使负玺陪乘。
宋末,谢朏侍中,领秘书监
齐高帝将受禅,当日在直,百寮陪位,侍中当解玺。
佯不知曰:「何公事」?
传诏云:「解玺授齐王」。
曰:「齐自应有侍中」。
乃引枕卧,传诏惧,乃使称疾,曰:「我无疾,何所道」?
遂朝服步出东掖门,乃登车,仍还宅。
是日遂以王俭侍中解玺,既而武帝请诛
高帝曰:「杀之则成其名,正应容之度外(原注:并出《宋书》。)」。
自齐传梁,至简文帝,为侯景所篡。
败,其玺不知所向。
北齐东南道行台辛术广陵得其八玺,献于文宣文宣以告太庙,而此玺居其一也(原注:《辛术传》云: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推原所自,以为永和中载僧施所得者,使督护何融送建业,历、齐、梁至侯景败,侍中赵思齐以玺授南兖州刺史郭元建以送于,而以进焉。其玺文与《晋纪》不同,疑传误也。若以为晋永和自是一玺,而辛术自是一玺,特传引用之误,亦是一说。但永和玺后来却有传授,而辛术玺所谓「受命于天,即寿永昌」者,齐陈之际,略无所传,知其误也。又文宣纪载所献八玺,而传只载传国玺,又不知其七者果何玺也。先是齐受东魏禅,固尝遣太尉彭城王元韶等奉皇帝玺绶,而魏宗室元晖业骂之,曰:「尔不及一老妪,背负玺与人,何不打碎之?」事见《魏景穆十二王传》。则知当时之玺不一而足,八玺之中,亦必有所谓六玺者,特宋齐所传,非西晋之旧也。)
北齐河清中着令定制,自六玺之外,止有传国一玺,白玉为之,文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是物也(原注:《隋志》载北齐玺,自传国玺、六玺之外,止有木印,则辛术元韶所进之玺,已不能全矣。)
北齐、西魏皆并于后周,始与神玺并行于世(原注:西魏大统三年槐里获神玺,大赦,不言其文也。独《隋志》言,神玺、传国玺皆宝而不用,神玺明受之天,传国玺明受之运,则神玺之文,亦有关乎天命者矣。)
开皇三年,诏以传国玺为受命玺(原注:出《隋文帝纪》。《朝士谈》云:开皇九年江南,得真传国玺,乃改前所得者名神玺。此又不考本末者也。秦玺失于晋永嘉,而稍见于后魏太平真君之时,永和玺复归于晋,而隋已得之于后周矣,陈安得有真传国玺哉?谓陈有梁敬帝近代受禅之玺,犹之可也。况西魏、北齐已先有神玺之名,非开皇所改明矣。)
隋之亡也,玺没于宇文化及
化及败,为窦建德所得。
唐武德四年,克平东夏建德右仆射裴矩奉八玺以献,而受命玺实在其中(原注:化及之事,虽出于《朝士谈》,而正史不全载,然新旧史于《建德传》皆云裴矩奉传国八玺来降,则炀帝失之于化及化及失之于建德,其事明矣。)
唐有受命玺,以封禅礼神,即其旧也(原注:《新唐志》载,神玺、受命玺之外,止有天子、皇帝六玺而已,是谓八玺。乃言有传国玺及八玺,岂通传国而为九耶?志言八玺甚备,而传国玺独无所言,是误以受命、传国为二玺矣。当云合传国为八可也。)
太宗贞观十六年,复刻受命玺,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而受命之名,复自别于传国玺矣。
武后长寿二年,尝改玺为宝。
中宗神龙元年,又改宝为玺(原注:此三事,皆出《通典》,而本纪不载。特于长寿二年九月乙未,书作七宝而已。)
玄宗天宝十载,改传国宝为承天大宝,而传国之名犹不废也(原注:肃宗乾元元年,上皇天帝御宣正殿,授皇帝传国、受命宝,则知虽改为承天大宝,而旧名不废也。)
五代乱离后,其玺不复存矣(原注:蔡绦《国史后补》云:国初创业艰难,诸宝多阶石为之。元丰中,始诏依古作六玺,有玉而未成也。《会要》云:唐末六玺亡失,国朝铸以金鍮。太宗雍熙三年,诏以天下合同之印为天下合同之宝,御前之印为御前之宝,书诏之印为书诏之宝,铸以金,是玉玺不传于本朝也。)
受命宝者,其初当出于传国二玺,其一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其二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皆有受命之文,而未以受命名之也。
隋文帝受周禅,遂有东、西二魏之宝,其名不一,而所谓传国玺曰「受天之命,皇帝寿昌」者,乃永和玺也,其传最远。
开皇三年,始表异而出之,名曰受命玺,而受命之名立矣。
隋传之唐,而太宗不以为受命玺也。
贞观十六年,乃自作受命玺,以白玉为螭首,其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是隋、唐之际,各有是玺,而其文则异。
本朝继五代之后,二玺皆不复存。
至道三年十一月二十日真宗即位之初,中书门下言: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诏可,而不言其制度也(原注:《会要》误以膺字为应字,而《长编》不载,旁见于《宏词类编》者,乃作膺字。虽不足据,然累圣皆作「恭膺天命之宝」矣。)
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有司详定封禅仪,请以玉牒、玉册并刻字填金,联以金涂银绳,缄以玉匮,置石䃭中。
封匮以金泥和粉乳香为之,印以受命宝,宝方一寸二分,文曰「恭膺天命之宝」,则是真宗朝尝两作之矣(原注:《会要》云:请依旧制,别造玉宝,文同受命宝,则是八字皆同,而《长编》止载「恭膺天命之宝」六字,盖节文也。是时又作「天下同文之宝」,铸以金,以封石䃭。《会要》虽云封匮封䃭之宝,而不言别作,则又略也。)
乾兴元年仁宗即位三月十六日礼仪院言:皇帝登位,所有受命之宝,并缘宝法物,请下文思院少府监
从之。
天圣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诏以宫城火,重制皇帝受命宝,则是仁宗初年亦两作之也。
嘉祐八年英宗即位六月十三日翰林学士范镇言:「伏闻大行皇帝受命宝,欲举而葬之,恐非所以称先帝恭俭之意。
其受命宝,乞陛下自宝用之,且示有所传付」。
检讨检寻典故,及命两制礼官详议。
翰林学士王圭等奏议曰:「受命宝者,犹昔传国玺也。
宜为天子传器,不当改作。
谓今宜从省约,以称先帝恭俭之实」。
其后别造受命宝,而所议弗用。
元丰八年哲宗即位门下侍郎章惇言:「奉诏篆皇帝受命宝,请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
从之(原注:以上并出《会要》。)
即是以观,本朝皇帝即位,皆作受命宝,而以「皇帝恭膺天命之宝」为文矣。
但前乎真宗,则有太祖太宗之世,后乎真宗,则神宗居英、哲之间,而受命宝亦不作,岂作辍亦随时耶?
将史失之耶?
哲宗得秦玺,绍圣五年四月诏作传国玺检,以「天授传国受命之宝」为文,是哲宗有两受命宝,而秦玺其一也。
徽宗初年,亦作受命宝,因秦玺之旧,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为文,则徽宗之受命宝,不复用「恭膺天命」之旧矣。
既作受命宝,又作国宝,及天子、皇帝行信六宝。
大观元年,八宝皆成,十一月十一日,诏以来年正月二十三日后用之(原注:镇国、受命本是二宝,而《会要》乃载大观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诏受命宝字之上添镇国二字,则当与国宝相乱矣。至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又诏八宝之名,一曰镇国神宝,二曰受命之宝,则是受命之宝未尝加国字也。《会要》何为并载耶?)
今皆不存矣(原注:朱丞相《秀水閒居录》云:靖康京城失守,八宝悉为金人劫取矣。但八宝既失,而国宝独存,其文所谓「范围天地,幽赞神明,保合太和,万寿无疆」者,则又朱丞相误也。国宝文九字,曰「承天福,延万亿,永无极」,而「范围天地」以下十六字者,谓之定命宝,乃朱丞相维扬所见者也。合定命宝言之,谓之九宝。靖康八宝皆失,而定命宝独在。蔡绦《国史后补》载九宝甚详,与《御制八宝记》及《会要》诸书皆相表里,当以说为正。)
予讨论玉玺本末,有所谓《云麓漫抄》者,乃(原注:彦卫。)景安之所作,予未之见,疑犹有遗论也。
讨论粗定,乃于亲戚间见之,顾其说微有差误,不足取信。
且如秦玺之为玉,或云和氏,或云蓝田,要当指一物为证。
今云秦得和氏所献玉,命李斯篆书,诏工人孙寿蓝田玉作,何也?
献帝初虽失玺,后复孙坚得之,再入袁术,而徐璆以上于许。
今云献帝出奔则失之,何也?
曹操虽不受汉禅,而子丕实受之,刻玉玺之侧,曰「魏所受汉传国玺」,虽真伪未可知,未尝指言所刻也。
今云不应丞相时,先取其玺,何也?
晋元帝渡江,数世无玉玺,北人始有白版天子之讥,其后永和得玺,君臣相庆。
今云三国鼎立时,有假版天子之语,何也?
秦以前为方寸玺,至始皇侈而大之,乃作受命玺。
今云方围四寸,其为伪无疑,何也?
如此等类,不可胜举,姑举其概以自志焉。
石勒佛图澄手卷六首 其二 元末明初 · 叶颙
七言绝句 押东韵
刘曜成擒一语中,沤麻老秃亦英雄。
可怜只办平常事,忘却中原逐鹿功。
浑仪议熙宁七年七月 北宋 · 沈括
 出处:全宋文卷一六八九
五星之行有疾舒,日月之交有见匿,求其次舍经劘之会,其法一寓于日。
冬至之日,日之端南者也。
日行周天而复集于表锐,凡三百六十有五日四分日之几一,而谓之岁。
周天之体,日别之谓之度。
度之离,其数有二:日行则舒,则疾,会而均,别之曰赤道之度;
日行自南而北,升降四十有八度而迤,别之曰黄道之度。
度不可见,其可见者星也。
日、月、五星之所由,有星焉,当度之画者凡二十有八,而谓之舍。
舍所以挈度,度所以生数也。
度在天者也,为之玑衡,则度在器。
度在器,则日月五星可以抟乎器中,而天无所豫也。
天无所豫,则在天者不为难知也。
自汉以前,为历者必有玑衡以自验迹。
其后虽有玑衡,而不为历作;
为历亦不复以器自考,气朔星纬,而皆莫能知其必当之数。
至唐僧一行改《步天大衍历法》,始复用浑仪参实,故其术所得,比诸家为多。
臣尝考古今仪象之法。
《虞书》所谓璿玑玉衡,惟郑康成粗记其法;
洛下闳制圆仪,贾逵又加黄道,其详皆不存于书。
其后张衡为铜仪于密室中,以水转之,盖所谓浑象,非古之玑衡也。
吴孙氏时,王蕃、陆绩皆尝为仪及象,其说以为:旧以二分为一度,而患星辰稠穊;
张衡改用四分,而复椎重难运。
以三分为度,周丈有九寸五分寸之三,而具黄赤道焉。
绩之说以天形如鸟卵,小椭,而黄赤道短长相害,不能应法。
至刘曜时南阳孔定制铜仪,有双规,规正距子午以象天;
有横规,判仪之中以象地;
有时规,斜络天腹以候赤道;
南北植干,以法二极;
其中乃为游规、窥管。
刘曜太史令晁崇、斛皆尝为铁仪,其规有六,四常定,一象地,一象赤道,其二象二极,乃是定所谓双规者也。
其制与定法大同,唯南北柱曲抱双规,下有纵横水平,以银错星度,小变旧法。
而皆不言有黄道,疑其失传也。
唐李淳风别为圆仪三重:其外曰六合,有天经双规、金浑纬规、金常规;
次曰三辰,转于六合之内,圆径八尺,有璿玑规、月游规,所谓璿玑者,黄、赤道属焉;
又次曰四游,南北为天枢,中为游筒,可以升降游转,别有月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携月游。
一行以为难用,而其法亦亡。
其后率府兵曹梁令瓒更以木为游仪,因淳风之法而稍附新意,诏与一行杂校得失,改铸铜仪,古今称其详确。
至道中,初铸浑天仪于司天监,多因斛、晁崇之法。
皇祐中,改铸铜仪于天文院,姑用令瓒、一行之论,而去取交有失得。
臣今辑古今之说以求数象,有不合者十有三事。
其一,旧说以谓「今中国于地为东南,当令西北望极星,置天极不当中北」。
又曰:「天常倾西北,故极星不得居中」。
臣谓以中国规观之,天常北倚可也,谓极星偏西则不然。
所谓东西南北者,何从而得之?
岂不以日之所出者为东,日之所入者为西乎?
臣观古之候天者,自安南都护府浚仪大岳台才六千里,而北极之差凡十五度,稍北不已,庸讵知极星之不直人上也?
臣尝读黄帝《素问》书:「立于午而面子,立于子而面午,至于自卯而望酉,自酉而望卯,皆曰北面。
立于卯而负酉,立于酉而负卯,至于自午而望南,自子而望北,则皆曰南面」。
臣始不喻其理,逮今思之,乃常以天中为北也。
常以天中为北,则盖以极星常居天中也。
《素问》尤为善言天者。
今南北才五百里,则北极辄差一度以上;
东南西北数千里閒,日分之时候之,日未尝不出于卯半而入于酉半,则又知天枢既中,则日之所出者定为东,日之所入者定为西,天枢则常为北无疑矣。
窥之,日分之时,以浑仪抵极星以候日之出没,则常在卯酉之半少北。
此殆放乎四海而同者,何从而知中国之为东南也?
彼徒见中国东南皆际海而为是说也。
臣以为极星之果中,果非中,皆无足论者。
彼北极之出地,六千里之閒,所差者已如是,又安知其茫昧几千万里之外耶?
今直当据建邦之地,人目之所及者,裁以为法,不足为法者宜置而勿议可也。
其二曰,纮平设以象地体,今浑仪置于崇台之上,下瞰日月之所出,则纮不与地际相当者。
臣详此说虽粗有理,然天地之广大,不为一台之高下有所推迁。
盖浑仪考天地之体,有实数,有准数。
所谓实者,此数即彼数也,此移赤,彼亦移赤之谓也。
所谓准者,以此准彼,此之一分,则准彼之几千里之谓也。
今台之高下乃所谓实数,一台之高不过数丈,彼之所差者亦不过此,天地之大,岂数丈足累其高下?
若衡之低昂,则所谓准数者也。
移一分,则彼不知其几千里,则衡之低昂当审,而台之高下非所当恤也。
其三曰,月行之道,过交则入黄道六度而稍却,复交则出于黄道之南亦如之。
月行周于黄道,如绳之绕木,故月交而行日之阴,则日为之亏;
入蚀法而不亏者,行日之阳也。
每月退交,二百四十九周有奇然后复会。
今月道既不能环绕黄道,又退交之渐当每日差池,今必候月终而顿移,亦终不能符会天度。
当省去月环,其候月之出入,专以历法步之。
其四,上下二端皆径一度有半,用日之径也。
端不能全容日月之体,则无由审日月定次。
欲日月正满上衡之端,不可动移,此其所以用一度有半为法也。
下端亦一度有半,则不然。
若人目迫下端之东,以窥上端之西,则差几三度。
凡求星之法,必令所求之星正当穿之中心。
今两端既等,则人目游动,无因知其正中。
今以钩股法求之,下径三分,上径一度有半,则两窍相覆,大小略等。
人目不摇,则所察自正。
其五,前世皆以极星为天中,自祖暅以玑衡窥考天极不动处,乃在极星之末犹一度有馀。
今铜仪天枢内径一度有半,乃谬以端之度为率。
若玑衡端平,则极星常游天枢之外;
玑衡小偏,则极星乍出乍入。
令瓒旧法,天枢乃径二度有半,盖欲使极星游于枢中也。
臣考验极星更三月,而后知天中不动处远极星乃三度有馀,则祖暅窥考犹为未审。
今当为天枢径七度,使人目切南枢望之,极星正循北极里周,常见不隐,天体方正。
其六,令瓒辰刻、十干、八卦皆刻于纮,然纮平正而黄道斜运,当子午之间,则日径度而道促;
卯酉之际,则日迤道舒
如此,辰刻不能无谬。
新铜仪则移刻于纬,四游均平,辰刻不失。
令瓒天中单环,直中国人顶之上,而新铜仪纬斜络南北极之中,与赤道相直。
旧法设之无用,新仪移之为是。
然当侧规如车轮之牙,而不当衡规如鼓陶,其旁迫狭,难赋辰刻,而又蔽映星度。
其七,司天铜仪,黄赤道与纮合铸,不可转移,虽与天运不符,至于窥测之时,先以距度星考定三辰所舍,复运游仪抵本宿度,乃求出入黄道与去极度,所得无以异于令瓒之术。
其法本于晁崇、斛之旧制,虽不甚精缛,而颇为简易。
李淳风尝谓斛所作铁仪,赤道不动,乃如胶柱,以考月行,差或至十七度,少不减十度。
此正谓直以赤道候月行,其差如此。
今黄赤道度,再运游仪抵所舍宿度求之,而月行则以月历每日去极度算率之,不可谓之胶也。
新法定宿而变黄道,此定黄道而变宿,但可赋三百六十五度而不能具馀分,此其为略也。
其八,令瓒旧法,黄道设于月道之上,赤道又次月道,而玑最处其下。
每月移交,则黄赤道辄变。
今当省去月道,徙玑于赤道之上,而黄道居赤道之下,则二道与端相迫,而星度易审。
其九,旧法环一面刻周天度,一面加银丁。
所以施银丁者,夜候天晦,不可以目察,则以手切之也。
古之人以璿为之,璿者珠之属也。
司天监三辰仪,设齿于环背,不与横箫会,当移列两旁,以便参察。
其十,旧法重玑皆广四寸,厚四分。
其他规轴,椎重朴拙,不可旋运。
今小损其制,使之轻利。
其十一,古之人知黄道岁易,不知赤道之因变也。
黄道之度,与赤道之度相偶者也。
黄道徙而西,则赤道不得独胶。
今当变赤道与黄道同法。
其十二,旧法黄赤道平设,正当天度,掩蔽人目,不可占察。
其后乃别加钻孔,尤为拙谬。
今当侧置少偏,使天度出北际之外,自不淩蔽。
其十三,旧法地纮正络天经之半,凡候三辰出入,则地际正为地纮所伏。
今当徙纮稍下,使地际与纮之上际相直。
候三辰伏见,专以纮际为率,自当默与天合。
按:《长兴集》卷三。又见《皇朝文鉴》卷一○六,《宋会要辑稿》运历二之三。第三册第二一四五页《玉海》卷四,《宋史》卷四八《天文志》一,《经济类编》卷七五,《文章辨体汇选》卷四二五,《奇赏斋古文汇编》卷一四七,《渊鉴类函》卷三六九。
商人妻天福三年 元末明初 · 杨维桢
楚顺贤夫人貌陋而治家有法楚王希范惮之既卒希范始纵声色为长夜之饮内外无别有商人妻美色希范杀其夫而夺之妻矢不辱自经死
商人妻,身栖栖,家住湘累湘水西。
君王昨夜杀无罪,良人白日归黄泥。
妾非野鸳鸯,生死双凤皇。
书寄回文锦,臂缠红守宫(叶)
良人为我死,我为雌雉经(叶)
于乎司马后,真犬羊,甘奉巾栉穹庐王(晋后羊氏归刘曜事)
下令绝刘曜 后赵 · 石勒
 出处:全晋文
孤兄弟之奉刘家,人臣之道过矣,若微孤兄弟,岂能南面称朕哉,根基既立,便欲相图,天不助恶,使假手勒准。
孤惟事君之体,当资舜求瞽瞍之义,故复推崇令主,齐好如初,何图长恶不悛,杀奉诚之使。
帝王之起,复何常邪!
赵王赵帝,孤自取之,名号大小,岂其所节邪(《晋书·载纪·石勒传》上,又《十六国春秋》十三。)
劝进表 西晋 · 刘琨
 出处:全晋文、文选卷三十七
建兴五年三月癸未朔十八日辛丑使持节散骑常侍都督河北并冀幽三州诸军事、领护军匈奴中郎将司空并州刺史、广武侯臣琨,使持节侍中都督冀州诸军事抚军大将军冀州刺史左贤王渤海公臣磾,顿首死罪上书。
臣琨臣磾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臣闻天生蒸人,树之以君,所以对越天地,司牧黎元。
圣帝明王鉴其若此,知天地不可以乏飨,故屈其身以奉之;
知黎元不可以无主,故不得已而临之。
社稷时难,则戚藩定其倾;
郊庙或替,则宗哲纂其祀。
所以弘振遐风,式固万世,三五以降,靡不由之。
臣琨臣磾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伏惟高祖宣皇帝肇基景命,世祖武皇帝遂造区夏,三叶重光,四圣继轨,惠泽侔于有虞,卜年过于周氏。
自元康以来,艰祸繁兴,永嘉之际,氛厉弥昏,宸极失御,登遐丑裔,国家之危,有若缀旒。
先后之德,宗庙之灵,皇帝嗣建,旧物克甄,诞授钦明,服膺聪哲,玉质幼彰,金声夙振,冢宰摄其纲,百辟辅其治,四海想中兴之美,群生怀来苏之望。
不图天不悔祸,大灾荐臻,国未忘难,寇害寻兴。
逆胡刘曜,纵逸西都,敢肆犬羊,凌虐天邑。
臣等奉表使还,仍承西朝,以去年十一月不守,主上幽劫,复沈虏庭,神器流离,再辱荒逆。
臣每览史籍,观之前载,厄运之极,古今未有,苟在食土之毛,含气之类,莫不叩心绝气,行号巷哭
况臣等荷宠三世,位厕鼎司,承问震惶,精爽飞越,且悲且惋,五情无主,举哀朔垂,上下泣血。
臣琨臣磾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臣闻昏明迭用,否泰相济,天命未改,历数有归,或多难以固邦国,或殷忧以启圣明。
齐有无知之祸,而小白为五伯之长;
晋有骊姬之难,而重耳主诸候之盟。
社稷靡安,必将有以扶其危;
黔首几绝,必将有以继其绪。
伏惟陛下玄德通于神明,圣姿合于两仪,应命代之期,绍千载之运。
夫符瑞之表,天人有徵,中兴之兆,图谶垂典。
自京畿陨丧,九服崩离,天下嚣然无所归怀,虽有之遘夷羿宗姬之离犬戎,蔑以过之。
陛下抚宁江左,奄有旧吴,柔服以德,伐叛以刑,抗明威以摄不类,杖大顺以肃宇内。
纯化既敷,则率土宅心;
义风既畅,则遐方企踵。
百揆时叙于上,四门穆穆于下。
少康之隆,夏训以为美谈;
宣王之兴,周诗以为休咏。
况茂勋格于皇天,清辉光于四海,苍生颙然,莫不欣戴。
声教所加,愿为臣妾者哉!
宣皇之胤,惟有陛下,亿兆攸归,曾无与二。
天祚大晋,必将有主,主晋祀者,非陛下而谁?
是以迩无异言,远无异望,讴歌者无不吟咏徽猷,狱讼者无不思于圣德,天地之际既交,华裔之情允洽。
一角之兽,连理之木,以为休徵者,盖有百数
冠带之伦,要荒之众,不谋而同辞者,动以万计。
是以臣等敢考天地之心,因函夏之趣,昧死以上尊号。
愿陛下存舜禹至公之情,狭巢由抗矫之节,以社稷为务,不以小行为先,以黔首为忧,不以克让为事。
上以慰宗庙乃顾之怀,下以释普天倾首之望。
则所谓生繁华于枯荑,育丰肌于朽骨,神人获安,无不幸甚。
臣琨臣磾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臣闻尊位不可久虚,万机不可久旷。
虚之一日,则尊位以殆;
旷之浃辰,则万机以乱。
方今钟百王之季,当阳九之会,狡寇窥窬,伺国瑕隙,齐人波荡,无所系心,安可以废而不恤哉!
陛下虽欲逡巡,其若宗庙何,其若百姓何
惠公虏秦,晋国震骇,吕郤之谋,欲立子圉。
外以绝敌人之志,内以固阖境之情,故曰丧君有君,群臣辑穆,好我者劝,恶我者惧。
前事之不忘,后代之元龟也。
陛下明并日月,无幽不烛,深谋远虑,出自胸怀,不胜犬马忧国之情,迟睹人神开泰之路。
是以陈其乃诚,布之执事
臣等各忝守方任,职在遐外,不得陪列阙庭,共观盛礼踊跃之怀,南望罔极。
谨上
臣琨谨遣兼左长史右司马温峤主簿臣辟闾训,臣磾遣散骑常侍征虏将军清河太守、领右长史、高平亭侯臣荣劭,轻车将军关内侯臣郭穆奉表。
臣琨臣磾等顿首顿首,死罪死罪。
刘曜下令 后赵 · 石勒
 出处:全晋文
所欲擒者一人耳。
今已获之,其敕将士,抑锋止锐,纵其归命之路(《晋书·载纪·右勒传》下,又《十六国春秋》十三。)
征西将军庾亮移镇石城议 东晋 · 蔡谟
 出处:全晋文
时有否泰,道有屈伸。
暴逆之寇虽终灭亡,然当其强盛,皆屈而避之。
是以高祖受黜于巴汉,忍辱于平城也。
若争强于鸿门,则亡不终日。
萧何曰“百战百败,不死何待”也。
原始要终,归于大济而已。
岂与当亡之寇争迟速之间哉!
夫惟鸿门之不争,故垓下莫能与之争。
文王身圮于羑里,故道泰于牧野;
句践见屈于会稽,故威申于强吴。
今日之事,亦由此矣。
贼假息之命垂尽,而豺狼之力尚强,宜抗威以待时。
或曰:“抗威待时,时已可矣”。
愚以为时之可否在贼之强弱,贼之强弱,在季龙之能否。
季龙之能否,可得而言矣。
自勒初起,则季龙为爪牙,百战百胜,遂定中国,境土所据,同于魏世。
及勒死之日,将相内外欲诛季龙
季龙独起于众异之中,杀嗣主,诛宠臣。
内难既定,千里远出,一攻而拔金墉,再战而斩石生,禽彭彪,杀石聪,灭敦权,还据根本,内外并定,四方镇守,不失尺土。
详察此事,岂能乎,将不能也?
假令不能者为之,其将济乎,将不济也?
贼前攻襄阳而不能拔,诚有之矣。
不信百战之效,而执一攻之验,弃多从少,于理安乎?
譬若射者,百发而不一中,可谓之拙乎?
且不拔襄阳者,非季龙身也。
桓平北,守边之将耳。
贼前攻之,争疆场耳。
得之为善,不得则止,非其所急也。
今征西之往,则异于是。
何者?
重镇也,名贤也,中国之人所闻而归心也。
今而西度,实有席卷河南之势,贼所大惧,岂与桓宣同哉!
季龙必率其精兵,身来距争。
若欲与战,战何如石生?
若欲城守,守何如金墉?
若欲阻沔,沔何如大江
苏峻何如季龙
凡此数者,宜详校之。
愚谓石生猛将,关中精兵,今征西之战不能胜也。
金墉险固,刘曜十万所不能拔,今征西之守不能胜也。
又是时兖州洛阳关中皆举兵击季龙
今此三处反为其用,方之于前,倍半之觉也。
若石生不能敌其半,而征西欲当其倍,愚所疑也。
苏峻之强,不及季龙沔水之险,不及大江
大江不能御苏峻,而以沔水季龙,又所疑也。
祖士稚在谯,佃于城北,虑贼来攻,因以为资,故豫安军屯,以御其外。
谷将熟,贼果至。
丁夫战于外,老弱获于内,多持炬火,急则烧谷而走。
如此数年,竟不得其利。
是时贼唯据沔北,方之于今,四分之一耳。
士稚不能捍其一,而征西欲御其四,又所疑也。
或云:“贼若多来,则必无粮”。
然致粮之难,莫过崤函。
季龙昔涉此险,深入敌国,平关中而后还。
今至襄阳,路既无险,又行其国内,自相供给,方之于前,难易百倍。
前已经至难,而谓今不能济其易,又所疑也。
然此所论,但说征西既至之后耳,尚未论道路之虏也。
自沔以西,水急岸高,鱼贯溯流,首尾百里。
若贼无宋襄之义,及我未阵而击之,将如之何?
王士与贼,水陆异势,便习不同。
寇若送死,虽开江延敌,以一当千,犹吞之有馀,宜诱而致之,以保万全。
弃江远进,以我所短击彼所长,惧非庙胜之算(《晋书·蔡谟传》。庾亮石勒新死,欲移镇石城,为灭贼之渐,事下公卿,议。)
下书追赠崔岳 前赵 · 刘曜
 出处:全晋文
盖褒德惟旧,圣后之所先,念惠录孤,明王之盛典。
是以世祖草创河北,而致封于严尤之孙,魏武勒兵梁宋,追恸于桥公之墓。
前新赠大司徒烈悯公崔岳中书令曹恂、晋阳太守王忠太子洗马刘绥等。
或识朕于童乱之中,或济朕于艰窘之极,言念君子,实伤我心。
《诗》不云乎?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汉昌之初,虽有褒赠,属否运之际,礼章莫备。
今可赠使持节侍中大司徒辽东公,恂大司空南郡,绥左光禄大夫平昌公镇军将军安平侯,并加散骑常侍
但皆丘墓夷灭,申哀莫由,有司其速班访等子孙,授以茅土,称朕意焉(《晋书·载记·刘曜传》,《十六国春秋》五。)
下书封乔豫和苞 前赵 · 刘曜
 出处:全晋文
侍中恳恳有古人之风烈矣,可谓社稷之臣也。
非二君,朕安闻此言乎?
夫以孝明于承平之世,四海无虞之日,尚纳钟离一言,而罢北宫之役,况朕之暗眇,当今极弊,而可不敬从明诲乎?
今敕悉停寿陵制度,一遵霸陵之法,诗不云乎?
“无言不酬,无德不报”。
今封豫安昌子,苞平舆子,并领谏议大夫,可敷告天下,使知区区之朝思闻过也。
自今法政有不便于时,不利社稷者,其诣阙极言,勿有所讳(《晋书·载记·刘曜传》。《十六国春秋》五。)
手诏张寔建兴四年十一月甲午 晋 · 晋悯帝
 出处:全晋文卷七
天步厄运,祸降晋室,京师倾陷,先帝晏驾贼庭。
朕流漂宛许。
爰暨旧京。
群巨以宗庙无主,归之于朕,遂以冲眇之身托于王公之上。
自践宝位,四载于兹,不能剪除巨寇以救危难,元元兆庶仍遭涂炭,皆朕不明所致。
羯贼刘载僭称大号,祸加先帝,肆杀藩王,深惟仇耻,枕戈待旦
刘曜去年九月率其蚁众,乘虚深寇,劫质羌胡,攻没北地
曲允总戎在外,六军败绩,侵逼京城,矢流宫阙。
胡崧等虽赴国难,殿而无效,围堑十重,外救不至,粮尽人穷,遂为降虏。
仰惭乾灵,俯痛宗庙。
君世笃忠贞,勋隆西夏,四海具瞻,朕所凭赖。
今进君大都督凉州侍中司空承制行事。
琅邪王宗室亲贤,远在江表。
今朝廷播越,社稷倒悬,朕已诏王,时摄大位。
君其挟赞琅邪,共济艰运。
若不忘主,宗庙有赖。
明便出降,故夜见公卿,属以后事,密遣黄门郎史淑、侍御史王冲赍诏假授。
临出寄命,公其勉之(《晋书·张实传》。又见《十六国春秋》七十一。)
假刘氏令(刘氏刘曜,幼女,虎以为皇后,生子世。) 后赵 · 石遵
 出处:全晋文
嗣子幼冲,先帝私恩所授,皇业至重,非所克堪,其以遵嗣位(《晋书·载纪·石遵传》)
陇上为陈安 魏晋 · 无名氏
《晋书》载纪曰:刘曜陈安陇城败。南走陕中。使将军平先、丘中伯率劲骑追与壮士十馀骑于陕中格战。左手旧七尺大刀。右手执丈八蛇矛。近交则刀矛俱发。辄害五六。远则双带鞭服。左右驰射而走。平先亦壮健绝人。与搏战。三交。夺其蛇矛而退。遂追斩于涧曲。善于抚按。吉凶夷险。与众同之。及其死。陇上为之歌。闻而嘉伤。命乐府歌之。
陇上壮士有陈安躯干虽小腹中宽。
爱养将士同心肝,䯀骢父马铁锻鞍。
七尺大刀奋如湍,丈八蛇矛左右盘。
十荡十决无当前,战始三交失蛇矛。
弃我䯀骢窜岩幽,为我外援而悬头。
西流之水东流河,一去不还奈子何(○《晋书》刘曜载记。《御览》二百八十。《乐府诗集》八十五、《诗纪》四十三并作陇上歌。又《御览》四百姓十五引和苞汉赵记作陇上语。引安、槃二韵。万花谷十五引安、鞍、湍、盘、前五韵。)
附:〖见赵书。与前小异。〗陇上健儿曰陈安。躯干虽小腹中宽。爱养将士同心肝。騄骢骏马铁锻鞍。七尺大刀配齐镮。丈八蛇矛左右盘。十荡十决无当前。百骑俱出如云浮。追者千万骑悠悠。战始三交失蛇矛。十骑俱荡九骑留。弃我騄骢攀岩幽。悲天降雨迨者休。阿呵呜呼奈子何。呜呼阿呵奈子何。(《御览》或作乎。○《御览》三百五十三、四百六十五并作谣。《诗纪》四十三。又《书钞》百二十四、《类聚》六十并引灵鬼志录、宽、盘三韵。《类聚》十九引、宽、肝三韵。《御览》三百五十四引灵鬼志录、宽、盘三韵。)
永嘉中长安 魏晋 · 无名氏
《晋书》曰:张寔。轨之子也。轨卒。授凉州刺史。进大都督刘曜逼迁天子。太府司马韩璞东赴国难。璞次南安。诸羌断军路。击破之。斩级数千。时焦崧、陈安寇陇右。东与刘曜相持。雍秦之人死者十八九。初永嘉中长安语云云。至是验矣。乐府云。三十国春秋曰永嘉中童谣也。
秦川中。
血没腕。
唯有凉州倚柱观(《御览》作看。《诗纪》云。一作看。○《晋书》张寔传。《御览》四百六十五引刘敬叔《异苑》。乐府计集八十八引三十国春秋。《诗纪》四十四。)
凉州为张氏谣 魏晋 · 无名氏
 押词韵第三部
《魏书》曰:昭成末。苻坚遣将苟苌伐凉州。破之。天锡降于苌。初骏时。谣曰云云。是时姑臧及诸郡国童儿皆歌之。谓刘曜石虎并伐凉州不克。至而降之也。
刘新妇簸米。石新妇吹羖羝。
荡涤簸张儿。张儿食之口正披(○魏书私署凉州张天锡传。)
惠帝时洛阳童谣 魏晋 · 无名氏
 押萧韵
《晋书》曰:惠帝时洛阳童谣。明年而胡贼石勒刘曜反。
邺中女子莫千妖。前至三月抱胡腰(○玉台新咏九。《乐府诗集》八十八引《晋书》。《诗纪》四十四。)
悯帝初童谣 魏晋 · 无名氏
 押东韵
《晋书》曰:悯帝初童谣曰云云。至建兴四年。帝降刘曜。在城东豆田壁中。
天子何在。豆田中(○《晋书》悯帝纪。《晋书》二十八。《御览》九十八。)
刘曜进酒作 魏晋 · 孙机
 押阳韵
《晋书》曰:石勒河南丞廨。疮甚。载以马舆。使李永与同载。北苑市三老孙机进酒于曰:
谷王。关右称帝皇。
当持重。保土疆。
轻用兵。败洛阳
祁运穷。天所亡。
开大分。持一觞(○《晋书》刘曜载记。)